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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合 处
  法 规 调 研
  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住 房 解 困 处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直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鞍委办发[2003]17号)》精神,鞍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鞍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为挂靠在市房产局的局级建制的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负责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房屋产权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中省直、市直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执行情况;
  负责拟定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市直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房售资金的使用情况;
  负责研究、拟定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审核相关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住房困难户的统计、调查、认定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事项督办和日常工作;
  负责有关人员房改政策业务培训、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房改违纪行为;
  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 合 处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事、文秘、信访、保密、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事务;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法规调研处
        负责拟定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房屋产权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工作,颁发《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监督房改售房政策的执行;审查各房屋产权单位租金标准调整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实施租金改革计划;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货币化分配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各单位房改政策的执行情况。
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监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参与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公积金年度公报;拟定公积金缴存办法;检查、指导各县(市)、各个事业单位公积金制度情况;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房改行政执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负责群众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住房解困处
        研究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报省、国家批准后组织落实;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其销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造价予以审核、确认;负责拟定廉租住房工作实施细则、解困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全市住房困难户的统计、认定工作;负责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比例确认。

 

主办单位:鞍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